结核病是一种常发于肺部的慢性传染病,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而且对于想要备孕的女性来说也有很大的危害,不仅可以在孕期减缓胎儿的营养吸收,而且还有很大的几率将结核病传染给胎儿,所以目前都不建议结核病患者进行生育,需要等到结核病治愈半年后或采取试管婴儿等方式来排除胎儿患病的风险。
结核对试管婴儿的影响
试管婴儿技术是一种将精卵结合放于体外的一种技术,目前对于患有结核病但是想要生育的女性来说,试管婴儿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通过挑选出合格的精子和卵子之后再进行授精,之后通过筛查可以排除胚胎是否含有结核病菌,一旦发现异常,就可以选择另取胚胎,降低试错成本。
但是做试管婴儿前还是要尽量保证自身的健康,有证据表示,当患有结核病时会明显降低试管婴儿的成功率,这是由于结核病在出现时结核杆菌会通过血液上行到其他器官,如果感染到生殖器官会出现生殖器结核。
生殖器结核是导致女性的不孕原因之一,会对卵子以及器官造成影响,所以这类患者大多数不能做试管婴儿,因为一旦做试管婴儿会影响胚胎着床,而且容易因为孕期免疫反应被抑制,导致结核散发,危害到胎儿,甚至需要终止妊娠。
结核病的怀孕风险
患有结核病女性朋友不宜怀孕,因为肺结核在妊娠的过程中其体内的内分泌功能会发生异常的改变,而且在妊娠前期所产生的早孕反应和分娩时所产生的体力消耗等情况的发生都会导致孕妇免疫力出现极为明显的下降,这种下降会导致女性肺结核患者体内的结核病灶发生恶化,因为结核病患者怀孕之后极有可能出现病情的反复发作或者是病情的加重。
女性肺结核患者如果在怀孕的时候出现重症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妊娠反应以及其他一些严重疾病的时候,那么怀孕就无法继续进行,只能通过中止妊娠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肺结核在治疗的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抗结核药物,如果女性患者朋友怀孕,那么这些药物的应用极有可能导致体内胎儿的发育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体内胎儿的一些生理功能受到比较严重的损害。
结核病的孕期传染性
结核病包括很多种,但最为常见的就是肺结核,而肺结核的致病菌是结核杆菌,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尤其是近距离接触结核病患者。所以接触肺结核的病人需要佩戴口罩,保持距离1米以上,可以有效的避免感染。肺结核的潜伏期在3-4周左右,建议可以先做一个结核菌素试验,可以早期排查结核菌感染的情况,一旦肺结核感染,会影响到正常妊娠。
而对于本身就患有结核病的女性来说,一般都要终止妊娠,一方面是因为结核杆菌会随着血液传递到胎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旦患上了结核病,孕妇就容易表现出免疫力低下、影响吸收不良等症状,当情况严重时,会导致胎儿在体内发育不良,所以尽量在备孕前就做好相关准备,最好是在治愈后再备孕。
结核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时间
早孕期间胎儿器官形成期,为了保证母体的治疗效果,而且从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均建议终止妊娠:
- 1. 妊娠反应严重者,或者是出现了严重的肺结核、呼吸道症状、中毒症状;
- 2. 各型肺结核进展期、病变广泛,有空洞形成、反复咯血,痰涂片阳性,肺结核伴有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等肺外结核,尤其是肾、肝、骨结核需要长期治疗的;
- 3. 妊娠时肺结核病恶化、抗结核治疗效果比较差;
- 4. 结核病伴心、肝、肾功能不全,不能耐受妊娠、自然分娩、剖宫产术;
- 5. 耐多药结核分子杆菌感染,HAV感染或者是艾滋病用户合并肺结核,糖尿病用户合并结核病;
- 6. 治疗期内应用了大量的引发胎儿异常,可能造成新生儿先天不足的药物,比如链霉素。
终止时间一般为妊娠三个月内,妊娠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应该选择适当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并维持妊娠,终止妊娠后,肺结核的治疗与一般人群的结核病治疗相似,同时注意支持和免疫辅助治疗。
结核病患者的孕期治疗
在怀孕期间如果结核病出现,怀孕超过三个月时,可以根据情况来选择对胎儿影响比较小的抗结核药物,但要注意在服用期间观察胎儿的发育,毕竟一些药物会对胎儿造成影响。
如果是妊娠小于三个月或者病情比较严重,需根据情况终止妊娠。毕竟抗结核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较大,如果病情比较严重,服用药物会危及胎儿发育,甚至影响到母体健康。
结核病患者的产后注意事项
当孕妇被确诊为患有结核病后,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异菸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妊娠足月后,如无明确产科指征,仍以阴道分娩为宜。由于产后横膈下降、孕期和产后哺乳营养消耗过多、睡眠不足,以及产后内分泌变化和免疫力下降等原因,严前已治愈的结核,有可能在产后1年内复发,故应延长产后休息时间。